项目概况
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长岗初级中学实验室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粤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公室,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道办建设北路131号(展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左边二楼228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编号:GDYS-CS2023021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长岗初级中学实验室采购项目
三、项目最高限价:179800.00元
四、采购需求: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最高限价 (元) |
1-1 |
教学专用仪器 |
化学实验室 |
一批 |
详见招标文 件中的“用 户需求书” |
人民币179800.00元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实施和验收。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2)须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采购文件购买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备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2)现场报名:供应商须凭以下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采购文件:
①、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可参照本采购文件的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4.资格证明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一年度年度财务报告或本年度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营业税或增值税等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社保缴费证明)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参照响应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响应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响应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磋商(提供承诺函,可参照响应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4.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 10月25日至2023年 10月31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粤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道办建设北路131号(展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左边二楼228房)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磋商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九、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广东粤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道办建设北路131号开标室(展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左边二楼228房)。
十、磋商时间:2023年11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一、磋商地点:广东粤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道办建设北路131号(展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左边二楼228房)。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3年 10月25日至2023年 10月31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胡小姐 联系电话:020-36980524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20-29839364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粤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道办建设北路131号(展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左边二楼228房)
联系人:胡小姐 联系电话:020-36980524
(三)采购人: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长岗初级中学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花都大道中167号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20-29839364
发布人:广东粤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4日
联系方式: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道办建设北路131号之十一1层商铺(展朋汽车服务中心左边二楼228室)
020-3698 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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