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2024-JYBGXD-W4001)
1.谈判条件
本谈判项目货梯建设项目已按军队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部,建设资金来源为本级经费。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供应商提出谈判申请。
2.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2.1项目名称:货梯建设项目。
2.2交货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2.3谈判项目预算:58.14(万元)。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谈判范围:货梯建设项目,详见谈判文件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3.报价方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报价方不得为同一法定代表人,且不得有控股、参股、隶属或其他管理的利益关系(提供书面声明)。
3.3信誉要求:(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报价的资格(3)对列入供应商暂停名单、在处罚期限内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报价的资格【提供承诺函,承诺函与相关网站查询的结果不一致,以评审时工作人员现场进行相关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如相关处罚记录已失效,报价方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4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谈判文件的供应商。
3.5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提供保密承诺书)。
3.6报价方须具有承接本项目建设具有所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可安装改造维修额定速度不大于2.5m/s、额定载重量不大于5t的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液压电梯、杂物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7报价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没有在施记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提供承诺书)。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谈判小组对报价方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方均可以参加评审。
5.报价申请报名
5.1凡有意申请报价者,请于2024 年 4 月 25 日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每日上午 09 时至12 时,下午 14 时至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道办建设北路131号 报名登记。
5.2发售方式:供应商可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获取谈判文件。
5.2.1现场报名: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携带下述报名资料到广东粤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道办建设北路131号),由我司工作人员审核后予以通过。
5.3报名资料要求(所有报名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详细资料可通过代理机构官网进行下载。
5.3.1《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供应商可通过代理机构官网“http://www.gd-yszb.com/”点击搜索本项目,进入公告页面后再查看最下面的相关资料,进行基本信息填写后打印。
5.3.2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分公司报价: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5.3.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谈判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3.4提供《保密承诺书》,供应商可通过代理机构官网“http://www.gd-yszb.com/”搜索本项目,进入公告页面后再查看最下面的相关资料,进行基本信息填写后打印。
5.3.5报价方须具有承接本项目建设具有所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可安装改造维修额定速度不大于2.5m/s、额定载重量不大于5t的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液压电梯、杂物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
备注:
1、资料不齐全者不能获取谈判文件。采购方对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报价方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报价方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报价方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要求的作报价无效处理。
6.谈判文件的获取
6.1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报名供应商必须于本采购项目谈判公告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向我报名及缴纳对应书款,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4 年 5 月 11 日 8:30 分
7.2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 月 11 日 9 时 00 分
7.3地点为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道办建设北路131号。
7.4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7.5 谈判时间: 2024 年 5 月 11 日 9 时 00 分
7.6 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开标程序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完成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的证明材料(如网页截图),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8. 凡采必入
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http://www.plap.mil.cn/),递交响应文件时携带完成注册的证明材料,最终以采购机构查询为准。未完成注册的报价供应商,采购机构将拒收其递交的响应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mil.cn/)、广东粤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http://www.gd-yszb.com/)媒介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某部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
联系人: 张助理
电 话:18620835386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粤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获取《谈判文件》咨询电话:020-3698-0524
联系人:胡小姐
电 话:020-3698-0524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道办建设北路131号
联系方式: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道办建设北路131号之十一1层商铺(展朋汽车服务中心左边二楼228室)
020-3698 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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